湖南两厅官同日被逮捕:一人涉受贿贪污,一人仅涉受贿
高校书记与地方人大官员同日落马,凸显湖南反腐风暴的持续深入。
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,湖南省检察机关在2025年10月11日依法对两名厅级干部决定逮捕:长沙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沛林涉嫌受贿、贪污罪,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段志刚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。
这两起案件均是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。
01 案件概况
湖南省检察院通报称,刘沛林涉嫌受贿、贪污一案,湖南省检察院已依法以涉嫌受贿罪、贪污罪对其作出逮捕决定。
刘沛林曾任长沙学院党委书记,该学院是湖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。
与此同时,段志刚涉嫌受贿一案也经历了相同程序。
段志刚曾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,属于副厅级干部。
这两起案件的同时通报,展现了湖南省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持续发力。
02 段志刚的违纪违法事实
根据湖南省纪委监委2025年8月25日的通报,段志刚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
政治纪律方面,段志刚被指“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”。
组织纪律方面,他“违背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,在组织进行谈话、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”。
更为具体的是,段志刚被指控 “在干部录用中违规为亲属谋利、为他人职务晋升谋利并收受财物” 。
廉洁纪律方面,段志刚“利用职务便利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受让、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,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”。
通报指出,段志刚的违纪违法行为“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”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“不收敛、不收手”。
03 案件进展差异
段志刚的案件进展较快,已于2025年11月12日由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段志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”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相比之下,刘沛林的案件目前仍处于“进一步办理中”。
04 反腐败的司法程序
从这两起案件中,可以清晰看到中国反腐败工作的标准流程。
第一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。段志刚和刘沛林案件均是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的。
第二步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监察机关调查终结后,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。
第三步是检察机关决定逮捕。湖南省检察院受理后,对两人作出了逮捕决定。
最后一步是提起公诉。如段志刚案已由张家界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这一流程体现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有序衔接。
段志刚的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,而刘沛林的案件仍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中。
从高校到地方人大,湖南省连续对厅级干部采取强制措施,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。
随着案件后续审理工作的展开,这些官员违纪违法的更多细节将进一步浮出水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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